承兌匯票的中間收票核算如何處理?建議閱讀托收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票據: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應收票據。嚴格來說,這種票據是不允許流通的,只能從銀行開出。
什么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是誰?
承兌匯票的真實性確認后,將手里的錢換成承兌匯票,并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收取貼現利息,這樣就賺到了貸款利息和同期存款利息的差額,票主及時拿到了現金,節省了手續費、人力費用和時間。正常情況下,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
收到承兌匯票后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一、承兌匯票的會計分錄
1.收到匯票時,向對方出具收據,注明匯票金額和號碼。做:
借方: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和其他往來賬款。
2.支付匯票時,收款人還應出具收據,并制作匯票副本,收據和匯票副本應記入帳戶。
借:應付賬款-供應商
貸項:應收票據
二。承兌匯票
指已被接受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賣方為了要求買方付款而簽發匯票,由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兌”字樣并簽名,以承認到期付款。付款人在承兌后成為匯票的承兌人。商業承兌匯票由買方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稱為銀行承兌匯票。
出票人簽發匯票交付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承擔付款義務,銀行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用。承兌匯票只適用于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見票即付的票據不需要提示承兌,所以不存在承兌行為。同時,沒有必要接受出票人和付款人為同一人的匯票。
承兌匯票的中介收款核算如何處理?以上是承兌匯票中介收款的賬務處理方法。你們都學會了嗎?在這里薛提醒大家,作為中介,風險有:票據的真實性(可以去銀行)和持票人的合法性(所以必須由他來轉讓)。更多有用的會計建議,請關注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