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業企業退貨的會計處理為例:1。未支付貨款且未進行賬務處理的買方,必須主動將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第三聯(發票聯)和產品(商品)銷售憑條退給我方,我方應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1)未入賬時,應將所有專用發票標記作廢,并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在存根上。(2)在我們已經入賬的情況下,開具同等金額的紅字(負)發票,撕下并入賬,作為抵扣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依據,并將退回的藍字發票和抵扣稅額貼在紅字(負)發票上,并注明藍字發票的原始憑證號,便于查閱。另一方面,產品(商品)的銷售單價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例如,我們與買方商定提高或降低上個月發出的產品的價格(原價在上個月開具發票,并進行會計和納稅申報)。買家退回上個月開具的發票和扣款后,本月我們重新按現價開具了一份藍字發票,將新開的藍字發票和扣款撕掉,郵寄給買家,并加了上個月的備注。并注明上月原件(憑證號)。退回的藍襪票聯和抵扣聯是在本月藍發票存根聯重新開出后粘貼的。在收到買方退回的專用發票前,不得抵扣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2.如果買方已支付貨款或未支付貨款,但已進行賬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回: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提款證明或貼現申請證明,并提交給我方,作為我方開具紅字(負)專用發票的依據。在我們收到證之前,我們不會開具紅色(負數)的專用發票;收到證據單后,根據退貨的數量、價格或折扣金額,向買方開具紅色(負數)專用發票。紅字(負)專用發票存根聯和復印件作為我方抵扣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憑證,發票聯和扣稅聯作為買方抵扣庫存商品和進項稅額的憑證。比如我公司銷售一批貨物給B公司(兩家公司都屬于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支付)金額20萬元,稅額3.4萬元,這批貨物成本15萬元。B公司收到貨物、發票和產品(商品)銷售訂單后,經相關檢測部門檢測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求全部退貨。經過協商,我們公司同意了。若B公司(買方)此時未付款且未作賬務處理,必須主動將發票聯和扣稅聯退回我公司,由我公司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1)如我公司未能入賬,應將所有發票聯注明作廢,并將發票聯和扣稅聯粘貼在存根聯后面。(2)如我公司已入賬并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收賬款——,乙公司234000貸:產品銷售收入200000,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34000,應按以下方法進行調整:再開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發票,撕掉紅字發票并入賬,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作會計分錄:借:應收賬款——乙公司234000(紅字)貸:產品銷售收入200000(紅字)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紅字)將退回的藍字發票及抵扣聯附在紅字發票上,并注明藍字發票所附的憑證號。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B公司收到了發票和貨物,但記錄了付款或原始付款(會計分錄被省略),退貨時,B公司收到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能退還給我公司,B公司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并將其“證明聯”寄給我公司,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一)收到《證明單》后,應根據退貨的數量和價格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并進行賬務處理。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B公司)234000(紅字)貸:產品銷售收入200000(紅字)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紅字)我們收到退回的商品后,應作賬務處理沖減銷售成本:借:產品銷售成本150000元(紅字);貸:成品15萬元(紅字);(B)買方(乙方)退回紅字發票并退貨后,也調整相應的賬務處理: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200,000元(紅字),應納稅款3354元(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