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收到貨物時
(a)借款:寄售貨物。
貸款:對寄售貨物的付款。
(二)實際銷售時
(b)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款:寄售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進行(接收委托方的增值稅發票)
(c)借方:貨物托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3)付款時。
(d)借:應付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銀行存款
注:1。對于分錄(a),按約定金額入賬,而不是按成本價入賬,與買斷情況下的賬務處理金額相同。
2.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列出寄售商品和寄售商品基金。委托代銷資金是委托代銷的備抵科目,兩個科目的金額相同。這兩個科目只是在賬目上有所反映,因為受托方并不擁有委托代銷商品,同時為了加強對委托代銷商品的管理,也是這樣處理的。
補充:算是買斷方式,相當于自己買貨:
1.收到貨物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實際銷售時: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