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原材料運費的會計處理為:
1.與原材料一起支付的運費計入原材料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運費單獨核算,會計分錄有:
借:銷售費用-運費。
貸:銀行存款
2.原材料是指各種原材料、主料、輔料、燃料、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外購半成品等。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并改變形狀或性質,構成產品主體的。原材料是企業庫存的重要組成部分,品種多,規格多。為了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對原材料進行科學的分類。
運費,是指托運人、承租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承運人在海上運輸中提供的運輸服務所支付的報酬。根據付款時間有多種分類:包括預付運費和到付運費;按航程分,有直達貨運、轉運貨運、單向貨運、雙向貨運;根據運費限額,有最低運費和最高運費,以此類推。
支付運費是托運人的主要義務。通常,船的運費由托運人支付。根據《漢堡規則》公約》第16條第4款,如果提單沒有注明運費由收貨人支付,則應作為收貨人未支付運費的初步證據。
對此,我國《海商法》第69條也明確規定,托運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運人支付運費。托運人和承運人可以約定運費由收貨人支付。但是,這一協議應在運輸單據中明確說明。承運人可以為已付運費投保冰雹險,貨主也可以為已付運費投保。
參考:百度百科: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