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采購視為原材料,采購前預付賬款,也就是常說的定金,再次采購時補齊貨款。因此,企業會計分為兩步:
1.預付賬款時:
借:預付款,貸:銀行存款。
2.采購材料完成后:
借款:原材料-鋼材,貸款:預付款和銀行存款。因此,業務的發生應以其發生的時間和方式來判斷。
鋼材采購預付款的會計分錄
鋼材采購預付款錄入:
借入預付款
貸:銀行存款
預付款是指企業按照采購合同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預先向供應商支付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款項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如預付材料款、購貨款、必須先付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