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自身發展的過程中,可能還是會獲得一些意外的財富。比如企業的股東捐贈一些固定資產給企業什么的!當然,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組織,在接受捐贈的東西后也要進行會計處理。
捐贈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企業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時,會計分錄的借方必須是“固定資產”,貸方需登記在“營業外收入”項下。企業接受的捐贈與企業正常經營沒有直接關系。這部分屬于企業的額外收入,自然不能用“主營業務收入”來核算。因此,企業需要將這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例如:
2021年5月,部落虎財務公司獲得一批股東捐贈的價值11.3萬元的固定資產。這批固定資產附有增值稅專用發票。虎虎財務公司的財務處理如下:
借方:固定資產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3,000 (100,000 *)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收入11.3萬元。
企業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處理。
現在固定資產進項稅可以分兩次抵扣。即企業可以在取得固定資產的當月一次性抵扣相應的稅款。
其實企業捐贈的固定資產和企業購買的固定資產沒有區別,也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當然,這里的前提是企業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好心人捐款的時候,最好提前和受助人溝通,不要好心辦壞事。
企業接受固定資產捐贈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企業接受捐贈,沒有稅收優惠。畢竟這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意外的收獲。對于這部分收入,企業需要在收到捐贈當年一次性確定為當年收入。而且企業所得稅對這部分企業的收入也沒有分期優惠。
其實也說明,企業即使接受捐贈,也要有納稅的能力。否則企業只知道接受了捐贈,到年底連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能力都沒有,那就尷尬了!
《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債務重組所得、接受捐贈所得、不能以貨幣形式或非貨幣形式支付的應付收入,除另有規定外,應一次性計入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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