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未開票收入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無發票收入的處理原則。
未開單收入定義:
未開票收入是指已經達到銷售的確認條件(貨物已經發出,貨款已經收取),但由于某種原因沒有開具發票。在日常會計工作中,這種現象很常見,一般出現在以下幾種情況:貨物已經發出,對應的應收賬款有貸方余額,可能因為價格不確定、買家急需發票、開票條件不成熟等原因而無法開票。對此,賣方沒有任何想法,因此進行稅務審計。如果開票時機不成熟,稅務要求銷售處理,可以在先做收入處理開票時沖銷,再根據發票重做收入。
會計分錄處理
會計分錄與正常收入相同,只是原始憑證不是發票。(可以自己做解釋。)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記錄收入和擱置銷項稅規定的公司都在這樣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未開具發票的收入和稅款列在申報表(表1)未開具發票一欄,不影響申報。開發票的時候注意不要多開。最好是收到錢后開具發票。注意對方是一般納稅人,否則開一般票。開票后記得調整報關單(表1)中未開票一欄的數據。應在欄中記錄無票視為銷售。制作憑證時,借記現金和貸記銷售收入應納稅。
未開具發票時已繳稅,開具發票后會申報。會不會重復報稅?
就不贅述了。開票后,只需調整報關單(表1)未開票一欄的數據(寫成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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