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關于輸入方法和輸出方法的區別的會計分錄。文章為您詳細介紹了會計從業人員和稅務會計人員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關于投入法和產出法區別的相關財稅知識,或許只能幫助您解決投入法和產出法區別的財稅實際問題。
輸入法和輸出法的區別,不太了解的話就無關緊要了。本文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輸入方法和輸出方法的區別
答:投入產出法是指在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時,參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行業公認標準和行業平均消耗值)確定農產品單位消耗量的方法。本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本期農產品消費數量農產品平均采購單價抵扣率/(1抵扣率)=本期銷售商品數量(不包括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商品)農產品單耗數量。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其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下列方法抵扣:
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的農產品數量/(1-損失率)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10/(1 10)
不同之處在于投入產出仍用于生產加工,而直銷可以采用成本法,無需進一步加工。
如何用投入產出法做賬填表?
答:農產品收購數量(以下簡稱農產品單耗數量)參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行業公認標準和行業平均消費值)確定。
農產品增值稅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根據農產品單耗、當期銷售商品數量、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含稅,下同)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率(以下簡稱‘抵扣率’)計算得出。公式是:
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消費數量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抵扣率/(1抵扣率)
本期農產品消費量=本期銷售商品數量(不包括購買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商品數量)農產品單耗。
使用單一農業原料生產多種商品或者使用多種農業原料生產多種商品的,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歸集和分配農產品的當期消耗量和平均收購單價。
平均收購單價是指期末農產品的平均收購價格,不包括除收購價格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和入庫前的整理費用。期末平均進價計算公式:
期末平均收購價格=(期初在庫農產品數量期初平均收購價格本期收購價格)/(期初在庫農產品數量本期收購價格)
投入產出法的進項稅計算方法是什么?
農產品投入產出法進項稅怎么核算?
答案:1。發票全額進入農產品成本:
借:原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
2、通過投入產出法計算農產品的進項稅,進項稅降低了成本: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可在本科目下專門設置一個二級科目,如: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
以上是關于輸入法和輸出法的區別。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更多輸入法相關文章,請繼續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