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股利的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三種情況,即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的會計分錄、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的會計分錄、收到股利時的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1.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方: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交易性資產持有期成本法核算、其他權益工具投資、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
2.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股利
注:在持有期間,投資者無需對被投資單位宣布的股票股利進行會計處理,只需在備查簿中登記即可。
3.收到股息會計分錄
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方: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股利
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款:投資收益
交易資產/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借方: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在會計實務中也稱為“應收股利”,屬于企業的資產類,指企業應收到的現金股利和其他單位應分配的利潤。其中,現金股利是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分配現金股利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足夠的留存收益;有足夠的現金;這是董事會的決定。
應收股利核算企業應收到的現金股利和其他單位應分配的利潤。本科目可按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