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確認交易資產收入時,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2.確認持有至到期投資收益時,借記:應收利息,貸記: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借記或貸記);3.確認可供出售資產收入時,借記:可供出售資產應收利息——應計利息,貸記:可供出售資產投資收益——利息調整(借記或貸記)。
理財產品收益的會計分錄
1.確認交易資產收入時:
借方: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
2.確認持有至到期投資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借方或貸方)
3.確認可供出售資產收入時: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資產應計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資產利息調整——(借方或貸方)
交易性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資產的收益,通過“應收股利”、“投資收益”等科目和“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資產”等相關二級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