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包含在什么賬戶里?
賠償計入其他應收款,賠償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買入返售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款、應收再保險、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各類應收賠款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租賃套餐的應收租金;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等;儲備基金;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預付款轉賬;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帳簿中的標題
會計科目是對具體會計要素進行分類和計算的類別。核算對象明細不同,管理要求也不同。為了全面、經典地核算和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以及由此產生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各種利得和損失的變動,需要按照各種核算對象設置會計科目。
設置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科學分類,是分類核算和監督的方法。會計分錄也叫“公式”。“入口”的簡稱。根據復式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雙方相應的賬戶,并記錄了每筆經濟業務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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