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擔保余值的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三種情況,即租賃期開始日;收到還款后;租賃期結束時,承租人應行使如下優先購買權:
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在時,一般將“未擔保余值”和“融資租賃資產”等項目入賬,相關分錄如下:
1.租賃期限的開始日期
借:長期應收款——融資租賃應收款。
無擔保殘值
累積折舊
貸款:融資租賃資產(最低租賃收入現值和無擔保殘值現值之和)
未實現融資收入
融資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收入現值和無擔保余值現值之和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2.收到還款時做一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融資租賃應收款。
同時攤銷未實現的融資收益:
借:未實現的融資收益(按實際利率計算和分攤)
貸款:租金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租賃期結束時,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
借方: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融資租賃應收款。
同時進行輸入:
借:租金收入
貸項:未擔保殘值
在租賃期結束時,如果未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融資租賃應收款。
無擔保殘值
會計實務中的無擔保余值是指“無擔保余值”會計科目,屬于專用于租賃的資產類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用于反映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租出的資產的無擔保余值。
無擔保殘值是指租賃資產殘值中出租人不能擔保或僅由出租人相關方擔保的部分,也指租賃資產扣除為出租人擔保的殘值后的殘值。注意,風險和報酬尚未轉移,不能作為融資租賃應收款的一部分。
融資租賃是符合下列一項或多項條件的租賃:
1.租賃期滿,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擁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且行使該選擇權時預計購買價格將遠低于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此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在租賃開始日行使該選擇權;
3.即使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尚未轉移,租賃期限也占據了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最低租賃付款額在租賃開始日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不得有重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