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娘得到的結果很亂,于是求助。
簡單來說,這個問題沒有非黑即白的答案。
以下引自中國證監會發布的《2009年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報告》,:
從2009年開始,上市公司對準則的理解和掌握進一步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進一步提高。個別公司一度通過大股東捐贈、破產債務重組等方式調節利潤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以大股東捐贈為例,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允許非貨幣性資產交易和債務重組取得的收益計入當期利潤,2007年和2008年出現了控股股東向上市公司直接或間接捐贈和債務豁免調整利潤的行為。由于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的特殊關系,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監管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關聯方、上市公司實質控制人對上市公司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和債務豁免,在經濟實質上判斷為資本投入,上市公司取得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2008年年報監管中,個別公司大股東捐贈交易被個別認定,部分公司對年報進行了更正。在2009年年報中,很少有公司將股東的捐贈計入當期利潤。請注意,上面強調的是捐贈者是控股股東,經濟本質是資金投入,否則結果可能不一樣。
同意樓上的回答,同時補充兩個文件:
一、接受控股股東的債務豁免或捐贈。
財會函[2008]60號關于做好2008年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
8.企業接受的符合會計準則確認條件的捐贈和債務豁免,通常應確認為當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的直接或間接捐贈,從經濟本質上判斷,屬于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金投入,應視為股權交易,相關利潤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2.接受非控股股東的債務或捐贈。
財稅[2012]19號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5號》的通知
六、企業接受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代為償還債務、免除債務或捐贈,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代為接受債務償還、債務豁免或捐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符合確認條件的,通常應確認為當期收入;但企業接受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清償債務、免除債務或捐贈,且經濟實質表明屬于非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投入的,相關利潤應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企業破產重整時,其非控股股東因實施人民法院批準的破產重整計劃而轉讓其持有的企業部分股份向企業債權人清償債務的,企業應當將非控股股東轉讓的股份按照轉讓日的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減少被豁免債務的賬面價值, 并將所轉讓股份的公允價值與豁免債務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控股股東按照破產重整計劃轉讓企業部分股權向企業債權人清償債務的,企業也應按此原則處理。
舊的股權捐贈標準要求將其包括在股權類別中
假設有一萬元將屬于你。如果錢是在街上撿到的,屬于陌生人的,屬于非經營性收入(先拋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但是如果錢是你家里人丟的,找到了又是什么呢?這屬于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資本公積與股東投資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