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涉及的稅種: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對方要交契稅。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當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且地面無建筑物時,收到土地出讓金:
借: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結轉的土地轉讓成本:
借:營業外支出
借方:累計攤銷
貸款:無形資產
征收稅費時: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等。
貸款:營業外支出
2.企業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投資性房地產的:
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按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或攤銷,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投資性房地產賬面余額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按差額借記“其他業務費用”科目。如果已經計提減值準備,也應同時結轉。
3、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與地上建筑物一并轉讓,轉讓土地時地上建筑物也一并轉讓,故應作為處置固定資產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算
借方:累計攤銷
借方:累計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貸款:無形資產
收到轉賬付款后:
借:銀行存款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繳納相關稅款時: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應付稅款
將固定資產清算賬戶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虧損轉入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