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正式的會計慣例:
在出售的時候,
借方:應收賬款50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
進項發票收據(購買)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發票按17抵扣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機票購置稅抵扣
貸:現金1300(20000*)
這個分錄實際上反映的是買發票抵稅需要1300元,所以這里的差額就是買發票的收入。
這樣,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下,有一筆貸方余額=元,你必須交。如果你不交這個稅,而是交元,稅務局是不會放過你的。
所以,結轉,納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轉出
貸款: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再征稅
借: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信用:現金
擴展信息:
應交稅費的主要會計處理:
應付增值稅
1.企業采購材料時,應按抵扣的增值稅金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按應計增值稅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材料”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計入采購成本。
根據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對于退回的外購材料,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運輸單位全額補償因運輸單位原因造成的外購物資短缺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款人將這部分物資的價款從“待處理財產損益”中轉出,將這部分物資的增值稅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中轉出。
2.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時,根據營業收入和應交增值稅,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銀行存款,
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為——銷項稅額),按已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根據應收出口退稅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本月繳納本月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如果企業本月末有未繳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未繳增值稅轉出的應交增值稅——),貸記:應交增值稅——。下月支付時,應借記未繳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
6.小規模納稅人和外購物資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發生的增值稅計入物資采購成本,借記“謹慎采購物資”、“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參考百度百科-應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