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債務重組的范疇,樓主的提問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用庫存材料、商品產品抵減債務。
債務人應將其作為銷售入賬。企業可以將這項業務分為兩部分。一種是將庫存物資和商品產品出售給債權人,取得貨款。銷售庫存材料和商品產品的業務與企業正常的銷售業務相同,其損益計入當期損益。二是用獲得的貨幣償還債務。但是,在這項業務中,實際上并沒有相應的資金流入和流出。
2.以固定資產抵償債務。
債務人應當將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以及清理費用之間的差額,作為轉讓固定資產的損益。同時,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潤,計入營業外收入。債權人收到的固定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
3、用股票、債券等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應當將趙露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所轉讓資產的利得或損失;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作為債務重組收益。債權人收到的相關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
因為樓主具體情況不明,所以會對詞條進行巧妙的計算,不會直接寫出來。樓主可以繼續問或者百度你對應的債務重組類型,可以找到具體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