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是指物理屬性不能移動或會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形之物。公司經營租賃房地產,會計人員應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房地產租賃的會計分錄
1.企業租賃房地產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收取租賃保證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XX單位(租賃保證金)。
不動產和動產的區別
所謂不動產,是指根據其物理屬性,不可移動或者會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形之物,如土地、房屋等。所謂動產,是指除不動產以外,在性質上可以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東西,如機器設備、書桌等。
動產和不動產的主要區別如下:
1.是否可以移動。動產通常可以移動,但不動產不能移動。
2.運動在經濟上是否合理。房屋等土地附著物可能是可移動的,但一旦移動,往往成本巨大;動產經常可以搬家,搬家的經濟損失相對于不動產來說并不大。
3.土地是否附著。不動產除了土地,其他的財產都是附著在土地上的,比如房屋、樹木等。在空間上是不能移動的,而移動往往會影響它們的經濟價值;動產通常不依附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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