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發票后現金支付的會計分錄如下:
1.如果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供應商屬于供應商,公司屬于買方和供應商。
2.如果借方應為原材料或庫存商品,且有進項稅,貸方應為應付賬款。
3.如果在收到發票后向供應商付款,借方為應付賬款/應付款項,貸方為銀行存款、現金或應收票據。
4.如果這筆款項之前已經入賬,應該是這樣的:借:應付賬款(及其他科目)(xx單位)貸:現金(銀行存款-現金支票)憑證要附收款人(經辦人,xx單位)寫的收據,屬于單位的,最好加蓋公章或財務章整理一下。
收到發票和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
收到發票后付款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如果之前已經記錄了付款:
借方:應付賬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收到發票并支付相應款項時,一般按原材料、應付賬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核算金額。
應付賬款用于核算企業在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中應支付的金額。一般來說,是指在購銷活動中,買賣雙方取得物資和支付貨款的時間不一致而產生的因購買物資、商品或勞務而產生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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