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盤點現金的過程中,會計實務中應采用哪些科目進行核算?如何做會計分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現金短缺的會計分錄如下:
庫存現金赤字,即月末庫存現金,發現錢少了。
1、要找出原因。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項:庫存現金
2、待查明原因后進行如下處理:
(1)現金不足時,由責任人補償的部分:
借方:其他應收款-現金短缺應收款(個人)
庫存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2)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三)其他無法查明的原因:
借:間接費用-現金短缺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現金短缺通過什么賬戶?
應由責任方補償的現金短缺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不能查明原因的,計入管理費用。
為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企業應按規定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并對盤點結果編制現金盤點報告。
如果賬實不符,出現盈余或短缺,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科目,經審核后再作最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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