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發貨人提貨時,征收并匯出消費稅,會計分錄如下:
收集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付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客戶
委托方將回收的應稅消費品直接用于銷售的,應當將回收時繳納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回收料件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客戶將回收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應將回收時已繳納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以沖減以后生產的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應計的消費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