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庫存報廢業務,可以設置庫存報廢賬戶進行處理。存貨是待售的成品或商品。庫存報廢如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企業存貨毀損,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指存貨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
存貨報廢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如發生報廢,應沖減相關存貨的賬面價值,并查明原因,再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核,等待處理。
借方: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報廢存貨的賬面價值)
貸款: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等。(報廢庫存的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如果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應將累計存貨跌價準備轉出,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2、批準后進行加工。
借:原材料(倉庫中的剩余材料)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或責任人賠償)
管理費用(扣除剩余材料和賠償后的凈損失,這是經營損失的一部分)
營業外支出(非正常損失造成的凈損失,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3、如果直接出售報廢庫存的報廢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項: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報廢庫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