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銀行匯票的會計分錄如下:
1、對于承兌,定金的形式: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款、
貸款:銀行存款,
2.通過承兌或預付方式支付貨款時:
借方:預付款,
貸:應付票據、
3.票據到期,存款會被轉回,同時存款會有利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費用(負貸方),
4.對于應付票據的支付,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票據,
貸款:銀行存款,
5.收到貨款并收到對方公司開具的發票后,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信用:預付款。
補充:收到銀行匯票相關會計分錄怎么辦?
收到銀行匯票的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如果收到的是收回欠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對應的會計分錄是:
借方: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收到銀行承兌匯票當日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當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
借方:銀行存款(實際收到),
財務費用(貼現利息)、
貸:應收票據(票面金額),
4.當銀行承兌匯票在到期時被直接承兌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銀行匯票符合條件的可以轉回。
現金銀行匯票和已委托收款的銀行匯票不能轉回。標有“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是銀行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的見票即付的現金票據,等同于現金,不可轉讓。
《票據法》教規定,不得在背后附加任何條件。如果后面附有條件,所附條件對票據沒有影響。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兩個以上的人的行為無效。
補充: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是怎么規定的?
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是持票人對匯票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從票據到期日起兩年。票據權利的期限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在此期間,銀行承兌匯票的持有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兌人出示匯票并要求付款。付款人通過委托收款銀行提示付款的,視為持票人提示付款。
2.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內提示付款,但未超過匯票權利限制,即自匯票到期日起2年內,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說明后,仍可以通過受委托的代收銀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但這樣一來,持票人就失去了對前手的追索權。
電子發票要求用電子源文件保存和歸檔。具體政策如下:
1.單位收到的憑證確為電子憑證的,無論是否收到紙質版電子憑證,都應當主動向開票單位索要電子格式的憑證。同時,如果以紙質打印電子憑證作為報賬依據,則必須同時保存紙質打印電子憑證的電子憑證原件,即必須保存OFD源文件。
2.照片、截圖、掃描等電子圖像屬于電子副本檔案,不是原始的電子憑證,不能僅憑電子副本檔案進行報銷和歸檔。納稅人報送全電子發票報銷備案,按照財政、檔案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補充:全電發票左上角標注的是什么發票?
全電子發票與傳統發票一樣,也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其效力與紙質發票相同。十三張特種業務發票需要標注
稀土電子發票、卷煙電子發票、建筑服務電子發票、客運服務電子發票、貨物運輸服務電子發票、房地產銷售電子發票、房地產經營租賃電子發票、農產品采購電子發票、光伏采購電子發票、車船稅征收電子發票、自產農產品銷售電子發票、級差稅電子發票(級差發票)、級差稅電子發票(全額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