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秋節的臨近,許多公司開始給員工分發月餅。想必拿到月餅的朋友們都很開心,但這個時候會計們更擔心,因為他們要做會計和報稅。那么中秋節給員工發月餅的會計分錄該怎么處理呢?快來了解一下吧。
情況一:集體福利買月餅。
1、會計處理
購買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發布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當員工的工資在期末應計時: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2.稅務處理
(1)根據《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0條第1款,為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而購買的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因此,購買月餅用于集體福利時,不得抵扣進項稅。
(2)根據《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資產權屬發生變化,不屬于內部處置的,應當作為銷售處理。但由于購買月餅是用于集體福利,其資產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所以不作為銷售處理。
(3)根據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目前,集體享有的、不可分割的、未量化到個人的非現金利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情況二:買月餅分發給員工。
1、會計處理
購買月餅發放給員工的會計處理同第一種情況。
2.稅務處理
(1)根據(國〔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的資產所有權發生變化但不屬于內部處置的,應按規定確認為銷售收入。由于購買月餅發放給員工,其資產所有權發生了變化,但不屬于資產內部處置,因此收入應確定為銷售。
(2)根據《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八條的規定,個人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具體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所得。此外,第10條規定,個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因此,員工獲得的月餅屬于個人收入范疇,應并入當月工資收入繳納個稅。
此外,根據(國發〔2008〕723號)的規定,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屬于免稅的退休工資、退職工資和退休生活補貼。根據《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應按“工資、薪金”稅目征稅。
綜上所述,購買月餅并發放給員工(含退休人員)應并入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代扣代繳個稅。
第三,買月餅送給顧客
1、賬務處理:
購買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給予時:
借:管理費——業務招待費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稅務處理
(1)根據《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第四條第八項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收購的商品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為銷售該商品。因為企業購買月餅送給客戶,屬于“免費贈送所購商品”,所以應作為銷售處理。
根據《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政部
2019年第74號公告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等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應當按照“偶然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因此,請輸入
以上是中秋節給員工發月餅的所有會計分錄。更多消息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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