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監事薪酬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能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以下是邊肖精心整理的董事監事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的工作積極性,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根據國家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的董事、監事按其身份和工作性質分為:人。
1.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聘請的董事,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
2.外部董事:包括獨立董事和在公司不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的其他非獨立董事;
3.內部董事:除外部董事外,在公司擔任相關職務并領取報酬的其他董事;
4.股東代表監事: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代表監事。
5.職工代表監事:是指與公司簽訂了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監事必須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三條董事、監事的薪酬應當與公司的長遠發展和股東利益相結合,確保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董事、監事薪酬應與公司效益和工作目標緊密結合,符合市場價值規律。公司的薪酬體系遵循以下原則。
1.競爭力原則:公司提供的薪酬與市場上相同職位的薪酬水平具有競爭力;
2.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3.與公司效益和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4.適應公司普通員工的薪資增長;
5.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6.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考核董事(獨立董事除外)并決定其薪酬的管理機構。
第五條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由《北京超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規定。
第三章工資標準及支付
第六條根據董事、監事的身份、工作性質、責任、風險和壓力,確定不同的年度報酬標準如下:
(一)董事長
董事長年薪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構成。基本年薪為年度基本報酬,按月平均發放;年度績效工資根據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的年度管理考核結果,在其年度工資總額范圍內于年底發放。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激勵,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內部董事
本公司不向內部董事單獨支付董事津貼。內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支付標準和績效考核按照董事會批準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執行;如果內部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根據其在公司的具體管理職位,公司管理層將根據以下標準對其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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