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安裝路燈時,應納入固定資產核算。如何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安裝路燈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普通建筑——附屬工程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注意,如果金額較大,可以單獨記錄,會計分錄與前兩項比較。)
購買路燈的稅務登記: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如果路燈是公共基礎設施,可以做如下分錄:
(1)公共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的會計分錄
(一)公共基礎設施按月計提折舊時,根據應計提的折舊額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營業費用
貸款:公共基礎設施的累計折舊(攤銷)。
處置公共基礎設施時的會計分錄:
借款:資產處置費用/凈資產自由分配/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等。
公共基礎設施的累計折舊(攤銷)
貸款:公共基礎設施
(二)公共基礎設施的定義
公共基礎設施是指為公眾設置的,可由全體公眾共享的一些基礎設施,任何人不得壟斷或排斥。比如:教育機構、醫療機構、道路、橋梁等等。
公共基礎設施的特征是:公益性、競爭性、壟斷性和收費性。
公共基礎設施由政府或其他社會組織提供,公共建筑或設備由公眾平等享有。根據具體項目特點,可分為教育、體育、社會福利和保障、行政管理和社區服務、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和商業服務。
河北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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