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租賃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并收取租金時,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確認相關收入和費用。
出租無形資產取得租金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在攤銷租賃無形資產的成本和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時,借記“其他業務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累計攤銷”、“應交稅金”。
(一)轉讓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相關收入確認原則予以確認。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與使用權轉讓相關的費用,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借:其他業務費用
貸款累計攤銷: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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