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般情況下,企業對生產經營用地有一定需求,但同時也會出售土地使用權進行資金周轉。土地使用權一般應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那么土地使用權出售的會計分錄應該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權出售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一般情況下,企業對生產經營用地有一定需求,但同時也會出售土地使用權進行資金周轉。土地使用權一般應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那么土地使用權出售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呢?
出售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土地使用權的確認首先要符合資產的定義,即該資源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并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此外,還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資源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成本或價值能夠連續可靠地計量。
企業出售土地時,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核算,借記“銀行存款”和“累計攤銷”,貸記“無形資產”。貸方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借方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
出售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出售土地使用權應作為無形資產處理。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所有權轉移;另一種是使用權轉讓。在不同的情況下,會計處理的方法也不同。
(一)使用權轉讓,每年實際收取的使用費: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2)與無形資產相關的攤銷費用: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累計攤銷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如果土地使用權包含在無形資產中,會計分錄如下:
(1)購買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款:銀行存款
(2)攤銷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款: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土地使用權出售的不同會計處理和不同核算方法也會對企業當期損益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