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分錄:
借方:制造費用(生產車間折舊)
管理費用(企業管理部門折舊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
銷售費用(折舊由企業設立的銷售部門計提)
其他業務費用(企業租入的固定資產折舊)
R & ampd .支出(企業開發無形資產時使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折舊)
貸項: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折舊額。應計折舊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價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對于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應當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應計入制造費用;管理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應計入銷售費用;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壽命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限總和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平均年數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1-預計凈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壽命
=原價年折舊率
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固定資產月折舊=固定資產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近兩年改成了壽命平均法。
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
年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用遞減分數表示,各期年數之和作為遞減分數的分母,各期年數的逆序作為各年遞減分數的分子。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
(一)房屋建筑物為二十年;
(二)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為五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
(五)電子設備三年。
企業在估算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時應考慮的因素:
(1)固定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固定資產的有形損失,如設備使用中的磨損、建筑物的自然侵蝕等。
(3)固定資產的無形損失,如新技術的進步導致現有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導致產品陳舊等。
(4)對固定資產使用的限制或類似限制。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允許扣除。
企業應當從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應當從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其預計凈殘值。生產b的估計凈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