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初始價值200萬,凈市值600萬,轉讓成交價3000萬,導致溢價。如何做稅收籌劃?
在正常稅收條件下:
企業(yè)所得稅=(凈市值-初始價值)* 25=(600萬-200萬)* 25=100萬。
個人所得稅=(交易價格-凈市值)* 20=(3000萬-600萬)* 20=480萬。
總稅負:580萬
在一個納稅洼地注冊一個合伙企業(yè),那么合伙企業(yè)以A公司的凈市值收購A公司的股權,B公司以交易價格收購合伙企業(yè)100的股權,從而達到B公司間接收購A公司的目的,股權溢價發(fā)生在B公司與合伙企業(yè)交易時,按照合伙企業(yè)所在納稅洼地的政策,按照個人所得稅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征收,應稅所得率為10。
如公司對非票成本大、券商傭金高、紅利稅高、增值稅高、股權溢價轉讓等涉稅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咨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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