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產品的會計分錄:
銷售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銷售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并轉賣的會計處理。
在購買的時候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應付賬款(或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現金)
在此期間收集的材料,
借:制造成本(或生產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期末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或貸款:庫存商品)
什么是銷售?
銷售是指通過銷售、租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而進行的相關輔助活動,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銷售是實現企業生產成果和服務顧客的活動。小規模企業和一般納稅人企業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商品銷售額,結轉商品成本。
折扣銷售銷售量的確定
如果在同一發票金額欄中分別注明銷售金額和折扣金額,則折扣后的余額可視為銷售金額;如果未在同一發票金額欄中注明或單獨開具發票,折扣金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打折銷售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時,因買方購買金額較大而給予買方的價格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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