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固定資產時:借:固定資產,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所得稅時: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時: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第一,企業發明固定資產時,應先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凈值,再進行調整。
(1)盤盈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調整所得稅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二、固定資產損失造成的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按管理權限審批處理報告時,按可追償的保險賠償金或過失賠償金追償損失。
短缺時的會計分錄:
1.在報告被批準之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
累積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
貸款:固定資產
2.批準后。
1)可獲得的保險賠償或過失賠償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
2)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33,354存貨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