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會在總公司下面設立一定數量的分公司。分公司收到總公司發來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分公司從總公司收到傭金的會計分錄。
如果企業是單獨核算的,那么對于總公司撥付的資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同時,在確認本分公司應確認的費用時: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實際分發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分公司向總公司上繳利潤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根據條文的規定: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款:應付股利
2.與此同時: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付款時:
借:應付股利。
貸款: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應付款項,個人或其他單位暫收的款項,如:收到的存款、應付統籌養老金、應付出租方的固定資產及包裝租金、員工未按時收到的工資等。
同時也指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的企業應付款和暫收款,以及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和暫收款。其他應付款包括經營租賃應付的固定資產和包裝租金;員工未能按時收到的工資;收到的存款(如收入包存款等。);應付及暫收下屬單位和個人款項;其他應付款和暫收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股利、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都屬于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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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分公司從總公司收到的所有會計分錄。更多消息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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