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計銀行利息的會計分錄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款: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財務費用一般只記入借方,所以
借:銀行存款(藍色)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字)
存款利息是指銀行支付給存款人的利息。存款利息的金額根據存款的種類和期限而有所不同。存款期限越長,儲戶的利息收入越高。活期存款最不穩定,所以儲戶的利息收入最低。
應計銀行貸款利息的分錄
1.企業本月計提短期借款銀行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款應付利息:
2.企業本月計提的長期借款銀行利息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款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個人銀行利息收入需要繳納所得稅嗎?
銀行存款利息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008年10月9日(含10月9日)以后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為適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準,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1999年10月31日前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儲蓄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間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減按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2008年10月9日(含10月9日)以后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學樂佳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款》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元。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生產租賃收入;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以上文字是我們會計分錄關于提取銀行利息的相關說明。無論是我們把錢存在銀行,還是從銀行貸款,這里都會有一個銀行利息的問題。為了銀行利息,我們需要提取。銀行存款利息和銀行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不一樣,可以對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