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的會計人員在進行賬務處理時,經常會遇到工資未發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可以計入應付工資賬戶進行相關核算。如何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尚未發布的應計薪金會計分錄。
提取工資時: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33,354。
領取社保時(企業部分):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保
當員工的應計工資未發放時,做好上述兩項記錄即可;提取后未支付的職工工資,不作任何賬務處理,記入應付職工薪酬。
下月工資發放的會計處理
下個月發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33,354。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杜寶石交了手:
借:應付職工工資——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如何理解應付給員工的工資?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和使用。“應付職工薪酬”應按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帶薪離崗、利潤分享計劃、限定代管計劃、限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學樂家教育
以上都是關于薪資計提未下發的會計分錄。更多消息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頻道。
借記成本費用賬戶,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賬戶。
工資的計提和支付應按《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蔽遲》的規定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應付員工的主要款項如下:
(1)企業支付的工資、獎金、津貼等。按照有關規定發給職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各種款項(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等。)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和“應交稅費3354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二)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勞務的受益者,分別下列情況處理職工薪酬(占劣勢)。
生產部門人員的工資,借記“生產成本”、“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人員的工資,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工資,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和研發費用承擔的職工薪酬。支出應借記“在建工程”和“研發費用”科目。支出”,貸記本科目。
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為職工無償提供住房等資產,應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出租房屋等資產供職工免費使用,每期應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等待期間,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股份支付標準確定的金額借記“管理費”并貸記本賬戶。
在可行權日之后,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并根據am貸記或借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