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必須單獨建賬,核算出口貨物的采購金額和進項金額。如果采購的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則全部記入出口存貨賬戶,內銷時從出口存貨賬戶轉入國內存貨賬戶。
1.購買出口商品時,
借:庫存出口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稅率與退稅率的差額,計算征退稅差額和應收出口退稅金額。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應付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后,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
租賃套餐支付的押金計入其他應收款;
租賃包的應收租金應計入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收款包括:各種應收賠款和罰款;租賃包裝的應收押金;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預付款轉賬。其他應收款、暫付款、其他應收款借方增加,登記實際收到的其他應收款;貸方記錄減少,其他應收款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借方: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按利潤總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
根據公司情況自主決定是否提取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
向股東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應付股利。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根據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儲備基金。彌補虧損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增加資本,但企業用盈余公積金轉增資本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余額不得低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