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對應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等。
銷售商品退貨時:
借方:銀行存款及其他借方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貸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紅字,
對應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借方紅字,
信用證:庫存商品等紅色信用證。
結轉預付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月末,企業應將“已預繳增值稅”的余額轉入“未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未付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一般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原則確定增值稅的繳納地點。但全面營改增后,為保證地方財政平衡,避免稅制改革帶來的稅源轉移,同時方便納稅人,對一些體量較大的建安行業、影響經濟運行的房地產行業、與區位密切相關的房地產交易等具體情況,實行了異地預繳的模式。
確認建筑業主營業務收入的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工程結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本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的不同活動而有所不同。如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施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運輸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批發和零售貿易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是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業務收入”;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是指“經營(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