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企業采購商品時,實收金額大于應收金額,這就是盈余。那么,企業超量采購商品,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
外購商品剩余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入的商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溢余,則按免稅款,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行銷售。
商品自然溢出的,應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供方多付的,雙方協商同意為需方補足貨物的,應當支付價款和稅款,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作為需方的賬戶處理。
庫存短缺會計分錄
批準前: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批準后:
屬于正常損失、經營不善造成的一般損失和扣除其他科目后的凈損失: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因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非常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有一種情況是剩余材料被放入倉庫:
借:原材料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什么是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屬于資產賬戶。核算單位在財產清查過程中認定的各類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