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
從稅收原理上講,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承擔,有增值才征稅,但實際操作中很難準確計算商品在生產流通過程中的附加值或附加價值。
因此,我國也采用上常用的扣稅方法,即根據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銷項稅,然后扣除取得貨物或勞務時繳納的增值稅,即進項稅,差額即為增值部分應納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進項稅。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無稅銷售額。
納昌戰機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納稅額;
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不計入營業收入。
因此,正確的銷售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孔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第二,關于補充問題。
如果銷售金額是在銷售前通過預付款的方式取得的,即:
借: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出售時:
借: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如果采用賒銷,在銷售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收到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