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估價方法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存貨可以按實際成本核算出庫,也可以按計劃成本核算出庫。如果采用實際成本法,發出存貨時應在先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如果存貨按計劃成本核算,則應單獨核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最后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1.個別估價法(特定識別法)
假設前提:實物流通與成本流通一致。
具體計算過程:
根據各種存貨逐一確定各批發存貨和期末存貨的采購批次或生產批次,根據采購或生產時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優點:計算準確。
缺點:工作量大,不適用于所有企業。
2.先進先出法
假設前提:先采購的存貨先發出。
具體計算過程:
根據假設的先進先出的流通順序,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余額存貨的成本。
優點:先進先出法可以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
缺點:比較復雜。如果存貨收發業務多,存貨單價不穩定,工作量大。
3.月底的加權平均法
具體計算過程:
庫存單位成本=(總成本)(總數量)=(月初庫存余額本期采購庫存金額)(月初庫存余額本期采購庫存金額)
本月發出存貨成本=本月發出存貨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末存貨成本=本月末存貨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優點:簡化成本計算。
缺點:平時無法對賬簿中的存貨進行收發平衡,只能在月末計算出相應的結果,不利于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存貨平均單位成本=(總成本)(總數量)=(本期購入存貨的月初存貨余額)(本期購入存貨的月初存貨余額)
4.移動加權平均法
具體計算過程:
存貨單位成本=(原存貨實際成本本次采購實際成本)(原存貨數量本次采購數量)
本期庫存成本=本期庫存數量本次裝運前的庫存單位成本。
本月末存貨成本=本月末存貨數量本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原材料和周轉材料的核算
原材料是指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主材和外購半成品、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材料及主料、輔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用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和結存可以用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來計算。
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
1.購買鏈接
在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下:
(1)單個貨物一起到達。
借: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2)單到未到。
當票到達時:
借:在途貨物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3)到貨單未到。
月末未收到文件的,按暫估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來沖銷它:
借: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貸款:原材料
單據到了以后,就按單貨核算。
(4)預付采購材料。
在廣告中付款時
制造成本(間接材料成本)
銷售費用(銷售環節消費)
管理費用(行政消費)
R amp; amp支出(R amp; ampd鏈接消費)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的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2)出售
相當于銷售商品,但屬于“其他業務”范疇,應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
基本會計處理:
1.根據實際采購成本,作如下處理: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2.按照計劃成本結轉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3.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
反之亦然(經濟不景氣)
購買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存放起來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如果是超支差異,會反映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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