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終的結算中,如果企業的調整項目(增加和減少)是由于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差異造成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就沒有必要進行任何會計調整;如果是會計錄入造成的,還是要進行分錄調整。
雖然你公司利潤總額是-1000元,但所得稅不是按利潤總額計算的,而是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0元,那么適用的所得稅稅率應為18,應納所得稅=500*18=90元。條目:
借方:所得稅9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90
因此,貴公司今年稅后利潤為:-1000-90=-1090元。
實際工作中,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在次年年初的1月至6月進行。此時,會計賬目已經結清并封存,增加部分補繳的所得稅應作如下處理:
借:用——調整以前年度損益,按90補繳企業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90
此時,貴公司今年利潤表反映的利潤仍為-1000元。
不需要對增加的1500元納稅額進行會計調整。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某一時期財務狀況的報表,但不能單獨反映企業某一時期的損益,損益表反映的是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中的企業利潤是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無論稅法中做什么納稅調整,都不調整會計利潤。
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項目,根據“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余額填列。即去年年末(今年年初)“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余額與“本年利潤”余額之和,所以并不反映虧損1000元,更不反映盈利500元。
你做的輸入是正確的。無論是與“所得稅”掛鉤,還是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掛鉤,都只影響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項目的結果還是一樣的。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后不需要調賬。
如果增加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增加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則不需要進行調整會計分錄。
如果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繳納了以前年度的所得稅,那么只需要對已繳納的所得稅進行會計分錄即可。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同時: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1.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收入項目如下:
1.免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性基金規定的其他非稅收入。
2.債務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所得稅,但中間轉讓所得應納稅。
2.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項目如下。
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實際工資總額的14,準予扣除。超出部分要進行納稅調整,而且是永久性的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交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
4.五險一金。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
為所有在本企業工作或就業的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允許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如果超過稅法規定,就不能扣除,需要調整。
6.業務招待費。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銷售額的0.5
綜上所述,年度所得稅報告調整后,不需要調整賬戶。相信大家看完這篇文章都明白了。本文到此結束。關于所得稅匯算清繳增減調整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問我們會計教練的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