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會計的行政單位,我們都很清楚,因為行政單位沒有銷售收入,所以行政單位的收入大部分要靠上級撥付的資金,所以我們都知道行政單位收到上級撥付資金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寫。下面會計教練薛來大話,總結以下四點,如下圖:
行政單位上級撥付專項資金的會計分錄:
1、實際收到的專項資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應付款
2、資助項目完成后,形成的各種資產,按實際成本計價:
借:固定資產(或其他相關科目)
貸:相關科目
同時:
借:特別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資金劃轉。
3.不形成待核銷資產的部分(相關費用)獲得批準。
借:特別應付款
貸:相關科目
4、經費平衡:
借:特別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1、資金劃撥核算行政單位按照資金接收和上報的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付的預算資金。
2.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撥入款項;退回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已撥資金”科目。
3.年終將下撥資金(不包括從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收到的下一年度的資金)的貸方余額轉入“結余”科目。借記分配的資金,貸記“余額”賬戶。
4.撥入資金按照撥入資金的資金管理要求,設置撥入經常資金和撥入專項資金兩個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款”級科目設置明細賬。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資金(如公費醫療、住房資金等。)由無主管會計單位分配的,應在“已分配專項資金”二級科目下按被分配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看完大家都明白了,行政單位收到了上級分配的會計分錄。如果還不明白,可以點擊在線客服免費答疑。也可以點擊下面的鏈接,免費領取各會計行業的會計分錄,學習更多有用的會計知識。限時免費收藏,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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