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代扣的社保不需要計提。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應計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間接費用-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2.支付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其他應收款-個人社會保障
銀行存款
3.支付當月社保時,
借:管理費-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障(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的格式為:
1.涉及賬戶,經濟業務涉及哪些賬戶發生了變化;
2.賬戶的性質,所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屬于什么會計要素,它們位于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動,并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還是減少,以及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變化,確定借方或貸方分別記入賬戶;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如果你公司上個月沒有提取,沒有發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就應該進行賬務處理。
(按舊會計科目)
1、應計工資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工資
2.支付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負擔)
信用:現金
注:按照原會計制度,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應在“其他應付款”中核算。但是,你對“其他應付款”沒有問題。
3.繳納社保費用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公司負擔部分)
借:其他繳費-社會保險費(個人負擔)
貸:銀行存款
按照你的說法,如果你上個月做了工資計提,這個月就不需要做這個分錄,只做兩個分錄:付款和付款。如果你上個月做了兩個分錄,那么你就做了社會保險支付的分錄。如果你上個月沒做,這個月你都會做。
計提是根據應付工資和除支付外的實際工資計算的。
借:支付員工工資——社保費用、其他應收款,借:銀行存款。
1.領取社會保險費時,做到:
借款管理費用/生產費用/銷售費用等。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2.支付員工工資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障費用;
借入和支付員工工資
借款和支付員工工資-社保費用等。
貸出銀行存款
社保費當月繳納,是這樣的:
首先計算出每個人當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從應付工資中代扣代繳,然后結轉。會計分錄:
1.借:應付工資,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用,貸:銀行存款2。支付社會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費(代扣代繳),借:管理費——社保費(單位部分),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