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明細科目的變更。
你說的不清楚,這1400萬到底是增資還是股東之間股權轉讓的價格。如果只是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你公司只會調整實收資本明細賬,即借:實收資本XX貸:實收資本XXX。
一、股權轉讓的相關程序。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規規定了公司股權轉讓的相關程序:公司股權轉讓應當召開股東會作出決議;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轉讓股份時,必須取得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股權轉讓須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國有控股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經政府主管部門和財政、國資主管部門批準。此外,轉讓股份時,股東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就股權轉讓的價格、購股款的支付和交付時間、轉讓前公司未分配利潤的享有和債權債務的責任等四個主要問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轉讓方和受讓方一方為國有企業或者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部門的,轉讓協議應當經政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國資部門批準。二是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在上述股東大會決議和股權轉讓協議中,一個難點也是容易被忽視的問題就是如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公司在轉讓股份時,只是根據原投資價值來確定轉讓股份的價值。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公司轉讓股權時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有幾種方式:按實收資本賬面價值(即原始投資價值);根據公司所有者權益;根據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公司凈資產值(評估報告一般應經公司董事會或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協商確定約定的價格。在上述四種方法中,第三種方法提供了一個社會公平的股權轉讓價格,是最可取的。而且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也明確規定,轉讓方或受讓方一方為國有企業時,轉讓股權時必須由法定評估機構對公司凈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報告需經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三是股權轉讓交割。實際工作中,股權轉讓成立日(即股權交割日)的條件一般包括以下幾點:購買協議已獲股東大會通過,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如有必要);采購企業與被采購企業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采購企業已支付大部分貨款(即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貨款)(一般在50以上);實際上,購買企業已經控制了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從其活動中獲取利益或承擔風險。上述第3條是股權交割最重要和最關鍵的標志。另外,是否按照實際轉讓股份的支付方式分為受讓方先向公司支付股份,再由公司向轉讓方支付;受讓方直接向轉讓方支付股份。在上述方法中,首付款法更為規范和可取,既反映了受讓方對公司的實際貢獻,也反映了轉讓方退出公司并恢復原貢獻價值的全過程。因此,股權轉讓是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的;同時,這種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稅務機關對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進行監管。四是股權轉讓的會計處理。(1)公司一次性受讓股份的會計處理。在一種情況下,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次支付轉讓方的股權。股權轉讓時
若轉讓方為自然人,股份轉讓金額大于轉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應注意由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公司代扣代繳,借記“33,354轉讓方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股份轉讓金額33,354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款33,354”[(股份轉讓金額-轉讓方原出資額) 20稅率。根據受讓方的匯款憑證和轉讓方的匯款憑證及收據,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轉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轉讓方為自然人,且股份轉讓金額大于轉讓方原實際出資額的,轉讓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轉讓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2)分期受讓股份的會計處理。一種情況,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次支付轉讓方股權,支付金額低于股份轉讓協議價款50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3354轉讓方”;付款大于或等于股份轉讓協議價款的50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轉讓方3354”,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轉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借:銀行存款30商品:實收資本10資本公積20
股權轉讓的稅務處理(一)內資企業股權轉讓涉及的稅務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股權轉讓所得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1。企業所得稅(1)企業在股權(包括轉讓的股份)一般交易中,應執行《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有關規定。股權轉讓方應分享的被投資單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收益,不應確認為股利收益。(二)企業清算或轉讓其全資子公司和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按《關于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者在被投資單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的份額,應當確認為投資者的股利。為避免對稅后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重組活動,允許上述股息收入在計算投資者股權轉讓收入時,從轉讓收入中扣除。(3)根據《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的規定,企業已計提減值、減值或壞賬準備的資產,在納稅申報時相關準備已增加應納稅所得額的,應允許轉讓、處置相關資產所核銷的相關準備進行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根據以往應納稅所得額壞賬準備等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方(或投資方)應根據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利收入。企業股權投資轉讓利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四)企業股權投資轉讓利得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入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并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五)企業因股權投資的收回、轉讓或者清算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后納稅年度。2.營業稅根據《財政部、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91號的規定): (一)以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投資入股,并與投資者共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2)自2003年1月1日起,股權轉讓不再征收營業稅。3、契稅根據規定,股權轉讓中,單位和個人承擔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不征收契稅;在增資擴股過程中,以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作為股份或作為對企業的出資征收契稅。4.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征稅。目前股權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應按3的稅率征收。二、不在滬深交易所交易或管理的企業股權轉讓,按《國家稅務總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 1991年9月18日發布的文件([91]國稅發1號)第十條規定執行,由雙方按約定價格(即所含金額)征收印花稅。(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根據《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 (一)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收入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入,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轉讓所得
(2)被投資企業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和減少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三)企業因股權投資的收回、轉讓或者清算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后納稅年度。(三)股權轉讓是否繳納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和《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稅〔2002〕191號的規定,以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投資者利潤分配、共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本次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同時,《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第八條、第九條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規定同時廢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稜I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第八條和第九條明確規定,以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投資,參與投資者利潤分配,共擔投資風險的業務,不征收營業稅。但是,股權轉讓應當繳納營業稅。本規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如果股權轉讓發生在2003年1月以后,應適用新規定,不能再征收營業稅。如果貴公司的股權轉讓發生在2003年1月1日之前,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有關規定,貴公司仍應按營業稅“銷售房地產”繳納營業稅。(四)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處置。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股權或股份轉讓所得,應按照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計算繳納或代扣代繳。中國境內企業轉讓股權或股份造成的虧損,可從其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股權轉讓損益是指股權轉讓價格與股權成本價之間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格是指股權轉讓方收到的以現金、非貨幣資產或權益形式的金額:持有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股東留存收益如稅后存放的各種資金,股權轉讓方隨股權轉讓一并轉讓的股東留存收益權金額(低于超過持有企業賬面實際屬于股權轉讓方的金額)不計入股權轉讓價格。股權的成本價是指股東(投資者)出資入股時企業實際支付的資本金額,或購買股份時實際支付給股份原轉讓方的股權轉讓價款金額。
1.收到投資單位借款:實收資本33,354;貸款人貸款:實收資本33,354;轉入方貸款:其他應收款33,354;轉入方貸款: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投資收益(如有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轉入方貸款: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營業外支出(股權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