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賣的廢品,收到的錢該怎么記賬,該拿待處理的財產損益?
回答:
具體要看廢物是如何形成的,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合理的稅收處理。
一、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廢料、副產品等。
1.生產成本結轉:
借:成品-廢料/副產品等。
貸:生產成本
2.外部銷售: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成品-廢料/副產品等。
二、存貨(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因報廢而報廢。
1.庫存發現報廢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原材料-廢物等。(根據預計回收廢物確認)
貸款:原材料等。
2.轉出進項稅
如果是“非正常損失”造成的損失,需要將進項稅額轉出。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八條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導致商品被盜、丟失、霉變、變質,因違法違規導致商品或不動產被沒收、毀壞、拆除。
因此,不屬于上述“非正常損失”的,不需要轉出進項稅。比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3.廢物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原材料等。
4.損失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等。(責任人賠償,保險賠償等。)
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注:上述步驟的會計分錄可在實際合并后進行。
三、出售報廢固定資產
1.報廢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算
累積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
貸款:固定資產
2.廢物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轉出進項稅
如果固定資產報廢是“非正常損失”造成的損失,其進項稅需要轉出。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注:不符合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非正常損失”范圍的,不需要轉出進項稅額。
4.報廢責任和索賠:
借:其他應收款等。(責任人賠償,保險賠償等。)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5.結轉廢料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