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攤銷應考慮殘值。無形資產的攤銷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對于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殘值應當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第三方承諾在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估計殘值信息可以根據活躍市場獲得,該市場很可能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存在。
無形資產攤銷計算公式
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無形資產殘值-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攤銷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從其達到可使用狀態(即達到預定用途)時開始,到終止時結束(攤銷從增加的當月開始,減少的當月停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能夠反映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這些方法包括直線法、屈服法等。
如果預計消費方式不能可靠確定,則采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