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熱的夏季,企業應按規定向在室外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員工發放補貼。發放高溫補貼時,會計處理應納入“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發放給員工的高溫補貼如何做賬?
1.分配高溫津貼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等。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2.發放高溫津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貸款: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應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屬于負債科目,應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金、非貨幣性福利及其他向職工提供。對于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高溫補貼是什么?
高溫補貼的目的是保障炎熱夏季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發放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35以上)安排勞動者露天作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要交稅嗎?
根據《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福利費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留用的福利基金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貼。
此外,根據《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的有關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補貼、補助不屬于免稅福利費的范圍,應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作為防暑降溫補貼,提供給員工的清涼飲料等。屬于大家的那份補貼,所以高溫補貼應該計入工資薪金,應該征收個稅。
為企業提供勞務的職工每月取得的工資收入,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關于工人工資的會計分錄。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工人工資的會計分錄
1.應計工資(應付工資數)
借:制造費用——工資(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工資(行政人員)
銷售費用——工資(銷售人員)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33,354。
2.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計提。
借方:制造費用(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發工資的時候
借方:應付職工薪酬33,354(應付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已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33,354養老/醫療等。(預扣和匯出金額)
其他應付款:33,354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哪個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用于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金、非貨幣性福利以及與取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有關的其他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新興市場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
3.購物卡福利
借方: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