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成本法的會計分錄
1、按實際購買成本計算如下: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2.驗收和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額或借方)/
3.收集時:
借方:生產成本(計劃成本)
貸款:原材料(計劃成本)
4.期末結轉差額:
借:生產成本等。
貸項:材料成本差異(結轉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約差異)
貸款:生產成本等。
當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時,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均按計劃成本計價。月末,對本月發出材料的成本差異進行計算和分配,根據所發出材料的用途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從而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法的利與弊
優勢:
1.它有利于企業的庫存管理,簡化會計工作。會計人員只需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將計劃價格調整為實際價格即可。對于經常收發材料的企業,可以大大減少會計的工作量。
2、適用性強,與實際成本法相比對存貨管理的要求較低。在計劃成本法下,企業只要對材料制定合理的計劃價格,就能滿足材料收發和核算的需要。
缺點:
計劃成本法最重要的一步是先確定計劃成本,但如果是在價格波動頻繁的市場環境下,企業不可預測的因素很多,有時確定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偏差會很大,材料成本差異率的準確性也會受到影響。
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按照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對企業存貨的收入、發出、結存進行定價,同時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聯系紐帶,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因此,這種方法適用于存貨種類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
計劃成本分配法的特點
輔助生產向各受益單位提供的勞務或產品,均按勞務或產品的計劃單位成本進行分配。輔助生產車間實際發生的費用與按計劃單位成本分攤轉出的費用之間的差額,以簡化方式計算,全部計入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是指生產單位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全部生產費用,包括全部直接費用和制造費用。
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是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超支;實際成本低于計劃價格。采購材料的材料成本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材料采購業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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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庫存概述
存貨成本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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