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去年已核銷的壞賬準備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答: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核銷33,360元。
借方:壞賬準備
貸項: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資金)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按照應收賬款核銷后余額與規定壞賬率的乘積與年初準備的差額計提)
貸款:壞賬準備
現在,以前已核銷的應收賬款(等于已核銷的壞賬準備)又收回來了,就要做新賬: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壞賬準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然后將此時的應收賬款余額乘以公司會計政策規定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扣除賬面壞賬準備余額,計提本期壞賬準備。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壞賬準備
收回去年已核銷的壞賬準備如何進行會計分錄?現在已經沒有“壞賬準備”這個會計科目了,改成了“資產減值損失”。本科目為“應收賬款”的備抵科目。就是正確反映“應收賬款”收不回來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