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公司和黃河公司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兩家公司。2018年1月1日,長江公司以銀行存款3.3億元從證券市場購買了黃河公司發行的80%的股份,并能夠控制黃河公司。當日長江公司賬面資本公積5000萬元,黃河公司賬面所有者權益4億元(含存貨評估增加1000萬元,其他資產公允價值同賬面),其中:股本3億元,資本公積2000萬元,盈余公積800萬元,未分配利潤7200萬元。
黃河公司2018年實現凈利潤4000萬元,提取盈余公積400萬元。當年申報現金分紅1000萬元,其他所有者權益無變化。不考慮相關的所得稅。
2019年6月1日,長江公司從黃河公司購入一批A商品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核算,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假設不考慮預計凈殘值),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0萬元,增值稅稅額55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長江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項,固定資產無減值跡象。黃河公司生產的該批產品實際成本為4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3)2019年12月31日,C公司對該筆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3萬元。
要求:
(1)寫出2018年1月1日與長江公司合并業務相關的會計分錄。
(2)填列2018年1月1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與集團內部股權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
(3)計算2018年12月31日按照權益法調整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4)填列2018年12月31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與集團內部股權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