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企業的義務,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履行的義務。企業要想更好的發展,就需要合理納稅。那么,我們來看看關于化肥農藥增值稅稅率問題的回答。
根據《財政部 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財稅〔2017〕37號):“從2017年7月1日起,對增值稅稅率結構進行簡并,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空調、熱水、燃氣、居民用煤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地圖、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稅率為11。目前的稅率是9。小規模納稅人為3或1。
此外,根據《財政部 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
1.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批發和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享受上述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和生物有機肥。
以上是會計實戰基地關于化肥農藥增值稅稅率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想了解更多會計研究信息,可以關注我們的會計實戰基地!會計實習基地是一家專業的在線研究培訓機構,可以幫你解決研究、就業等一系列學習問題。你還在猶豫什么?趕快行動吧!